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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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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警察职业道德》
(一)对党忠诚:坚定信念,听党指挥,维护宪法,忠于祖国。
(二)服务人民:热爱人民,甘当公仆,爱憎分明,除害安良。
(三)秉公执法:不徇私情,不畏权势,严禁逼供,不枉不纵。
(四)清正廉明:艰苦奋斗,克己奉公,防腐拒贿,不沾不染。
(五)团结协作:顾全大局,通力协作,相互尊重,相互支持。
(六)勇于献身:忠于职守,业精技强,机智勇敢,不怕牺牲。
(七)严守纪律:服从领导,听从命令,遵守制度,保守机密。
(八)文明执勤:谦虚谨慎,不耍特权,礼貌待人,警容严整。
《中央政法委“四条禁令”》
一、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、送钱物;
二、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、生硬、蛮横、推诿等官老爷态度;
三、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、骂人、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;
四、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。
《公安部“五个不准”》
一、不准对报案、办事、求助群众采取冷漠、生硬、蛮横、推诿态度;
二、不准故意刁难、欺压、打骂群众;
三、不准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、送钱物,甚至敲诈勒索钱物;
四、不准经营或变相经营桑拿按摩、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或充当非法活动的保护伞;
五、不准利用公安职权搞创收。
《公安部“五条禁令”》
一、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
二、严禁携带枪支饮酒,违者予以辞退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开除。
三、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,违者予以辞退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开除。
四、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予以辞退或者开除。
五、严禁参与赌博,违者予以辞退;情节严重的,予以开除。
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,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、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。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,或者持枪犯罪的,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、主要领导予以撤职;情节恶劣、后果严重的,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。
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,隐瞒不报、压案不查、包庇袒护的,一经发现,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。
本禁令自二00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。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,以本禁令为准。
《公安部“五个严禁”》
一、严禁利用公安职权贪赃枉法、徇私舞弊;
二、严禁刑讯逼供、非法拘禁、滥用枪支警械;
三、严禁利用“保外就医”、“取保候审”、“监视居住”等放纵犯罪嫌疑人;
四、严禁超期羁押和对证人使用任何强制措施;
五、严禁乱罚款、乱摊派、乱收费和违反“收支两条线”规定,截留、挪用、私分罚没款物。
《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》
八 大 纪 律
一、服从领导服从指挥 二、遵守政策遵守法律
三、不准泄漏国家机密 四、不准侵犯群众利益
五、不准贪污受贿 六、不准刑讯逼供
七、不准包庇坏人 八、不准陷害好人
十 项 注 意
一、立场坚定敌我分明 二、坚决勇敢沉着机警
三、多办好事服务人民 四、说话和气办事公平
五、敬老爱幼尊重妇女 六、注意礼貌讲究风纪
七、尊重群众风俗习惯 八、纠正违章不准刁难
九、执行政策作好宣传 十、劳动学习全面锻炼
《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服务规范》
一、工作环境
1、保持办公区域整洁,室内禁烟。
2、办公材料及文具用品摆放整齐有序。
3、接待室内应安置茶具、便民桌椅,设意见箱。
二、仪表举止
1、按规定着装,保持警容严整。
2、用语文明,接待首句使用普通话,禁讲“忌语”。
3、精神饱满,思想集中,举止庄重。
三、工作纪律
1、严格信访制度,秉公办事,不徇私舞弊。
2、清正廉明,不接受信访群众的馈赠或吃请。
3、对所管辖的问题,不得推诿、扯皮。
4、遵守保密制度,保护举报类信访人的民主权利和人身安全。
四、服务质量
1、准确填写来访接待表,按规定认真做好来访记录,根据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的原则,及时向有关单位转办、交办或自办,并答复来访人。
2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,防止矛盾激化,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,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3、向来访群众提供法律、法规和公安政策咨询;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控告申诉,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4、对不属公安机关受理、管辖的信访,积极指导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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